
最近一位伴我成長的好朋友推出了她的個人品牌.我不單為她踏進了人生的另一階段而感動,更欣賞她對理想的追求與實踐.個人品牌不只是一個生意的專利品,更是創作者要向外界表現所思所想的媒介(渠道二字感覺有點髒).我想不少人自小就有各種夢想、癡想、妄想,有多少是有實踐過來的?更有多少是可以化作一件有實在意義的東西傳到別人手裡?別說是有形的一件衣服,一本書,即使是一個夢想實現的故事,不是也很棒嗎?
創業容易,守業難,堅持原則和良心更難.我看過這位朋友的一批原稿,作畫、顏色與意境可愛而豐富.可是由於成本所限,大部份都沒有印在現行出售的衣飾製品上,委實有點可惜.從生意角度看,是有點成本效益的浪費,但站在創作者與生意良心的立場,她拒絕用廉價手法把畫作印在衣服上,不然衣服經洗滌數次後就壞了.我想大家都記得那沒有陌生人的香港便服牌子,於早年因質料之差,被視為某國籍傭工品牌吧.在其為人熟悉後,該品牌不斷改進質料,設計及形象,以致現在我亦算是其上班服的擁躉!我旨不在讚揚其營銷之道,(我多年前亦曾經無奈地把只穿過一次的該品牌衣服當作抹地布!)而是說把好的展示出來終究是生存之理.
我常常想,長大了要作一個有用的人,再高層次的就要作一個會創造的人─從無變有,從守舊到革新,創造出一個不同,是很了不起的事.
我只是替終日「篤」著NDS的(年青)人擔心.
請瀏覽我這位朋友的作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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